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宋伟等11人任职的通知
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宋伟等11人任职的通知 洛政任〔2015〕21号 市公安局,市行政服务中心: 经研究决定: 宋伟任洛阳市行服务中心(洛阳市行政事业单位效能促进局、洛阳市110联动办公室)副主任(副局长),洛阳市公安局警令部指挥中心主任(试用期一年); 李晓哲任洛阳市公安局长春路派出所(分局)所长(局长)(副县级); 黄爱国任洛阳市公安局长春路派出所(分局)政委(副县级); 吴中明任洛阳市公安局重庆路派出所(分局)政委(副县级); 韦利军任洛阳市公安局南昌路派出所(分局)政委(副县级); 李小崇任洛阳市公安局老城派出所(分局)所长(局长)(副县级); 段红高任洛阳市公安局老城派出所(分局)政委(副县级); 肖宇任洛阳市公安局邙山派出所(分局)政委(副县级); 张建华任洛阳市公安局金谷派出所(分局)政委(副县级); 徐国强任洛阳市公安局东关派出所(分局)政委(副县级); 朱龙刺任洛阳市公安局伊滨派出所(分局)政委(副县级)。 2015年3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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